貴州省書法家協會個人會員入會條件細則
2022-11-1 15:41| 發布者: admin| 查看: 2520| 評論: 0
貴州省書法家協會個人會員入會條件細則 (貴州省書法家協會2022年10月17日七屆四次主席團會議通過) 根據《貴州省書法家協會章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結合貴州書法事業發展實際,經過第七屆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制定本細則。 一、基本條件 貴州省書法家協會個人會員入會基本條件包括:擁護《貴州省書法家協會章程》;在書法創作上有較高水平;在書法理論研究上有一定成就;從事組織服務、書法創作、書法研究、教育培訓、展覽交流等工作,對貴州省書法事業發展有較大貢獻,需經貴州省書法家協會按本細則嚴格審批,在貴州省書法家協會官網上公布結果。 二、在書法創作上有較高水平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中國書協主辦的展覽入選1次; 2在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展覽獲獎1次; 3.在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具備入會資格的展覽入選2次; 4.由貴州省書法家協會舉辦或聯辦的書法培訓班,學員在教學成果展中被評為優秀學員,可作為1次入會條件。同時,作品須另在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具備入會資格的展覽中入展1次; 5.年齡在60歲以上(含60周歲),在60周歲后作品入展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具備入會資格的展覽中入展1次; 三、在書法理論研究上有一定成就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書法學術論文入選中書協舉辦的全國書學討論會或專題書學研討會; 2.書法學術論文在貴州省級文藝評獎中獲獎1次; 3.書法學術論文在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主辦的理論研討會獲獎1次; 4.書法學術論文在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主辦的理論研討會入選2次,(60歲之后1次,新文藝群體1次); 5.在《中國書法》《書法》《大學書法》《書畫印》(原貴州書藝)雜志發表3000字左右書法學術文章1篇者;在《書法報》《書法導報》《中國書法報》發表3000字左右書法學術文章2篇者(60歲之后1篇,新文藝群體1篇); 6.出版1本書法理論專著者(經過貴州省書法家協會學術委員會認定)。 四、從事組織服務、書法創作、教育培訓、展覽交流等工作,對貴州省書法事業發展有較大貢獻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大專院校、中小學;蚍侨罩平逃龣C構從事書法教育工作滿10年者,須經本人常駐所在地市州書法家協會確認、推薦。 2.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下屬團體會員單位主席團成員主席、副主席以及秘書長、副秘書長,任職3年以上。 3.縣區書法家協會主席團成員主席、副主席任職5年以上。 4.從事教育培訓、組織服務、展覽交流等書法活動,對貴州省書法事業發展有較大貢獻者,經本人申請、所屬團體會員單位推薦。 五、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7日起執行。根據工作需要,經貴州省書法家協會主席團會議進行修改 六、本細則解釋權屬貴州省書法家協會 |